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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纪检监察周报第23期
2017-06-14 纪检监察室    (点击: )

政策解读  

 

以“失责必问”促“有责必尽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其中强调,要强化督促检查工作责任追究。对决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领导督促检查工作不力,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认真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妨碍、干扰、阻挠督促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打击、报复、陷害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以及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要性非同一般。非常工作意味着非常责任。没有把督促检查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的担当精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执行到位,中央的决策部署也难以贯彻落实。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政令越来越通畅,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全国一盘棋的生动局面已经形成。但一如执纪越来越严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放不下个人的蝇头小利,对中央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选择性执行或不执行。种种落实“不力”“不到位”现象的出现,大多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是“有劲留着不想使”。  

如此行事,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之上,不仅会贻误发展良机,不利于整体工作推进,更严重消解了中央权威。对于这样的干部,要教育引导,更要举起问责的板子。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利器发威,问责机制就要科学合理。《意见》中有关问责的表述充分显示,问责看结果也看过程,看能力也看态度,看性质也看轻重,看当事人的督促检查工作也看其如何对待被督促检查。更值得关注的是“以及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的”这一句,意味着“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灯下黑”绝不能容忍。有责必尽乃是本分,失责必问要成常态,无人能例外。  

担当没有问责配套,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问责只有制度没有行动,也会沦为一句口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问责了一些典型的事和典型的人,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化问责的信号已经充分释放。各级党委要履行好督促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该问到哪一级就要问到哪一级,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失责不问,责任何以为责任?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倒逼有责必尽。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级动态  

 

规范公车食堂管理 让派车用餐更明白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严抓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张店区纪委根据《张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张店区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张店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全区下发《公务车辆规范化管理使用明白纸》《单位接待规范及食堂管理明白纸》,进一步规范细化公务用车和单位接待,提高机关管理工作规范化,让派车用餐明明白白。  

一是“三定”“八不得”规矩用公车。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三定”制度,即按规定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制度,健全维修、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降低运行成本。因公需要用车的,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按规定履行派车审批手续。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签批领导等信息,定期对车辆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公示。凡因时间紧急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需及时补办报备、审核手续。加强保留车辆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八个不得”,从源头切断公务车辆不规范使用现象。  

二是“七个严禁”守纪用餐更安心。针对各单位因公接待和食堂用餐,明晰公务接待适用情形,明确职工就餐标准,严格执行“七个严禁”,杜绝铺张浪费和变相安排,严禁同城公款接待,坚持工作日无例外中午禁酒制定。凡在单位食堂接待,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和《接待审批单》,接待用餐实行“一事一批、一事一清、一月一结”制,按规定及时结报。在单位食堂之外接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费用报销实行“一单三签”(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制度,报销凭证无消费明细一律不予报销。  

三是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针对公务接待,区纪委监察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接待、超标准接待、违反食堂管理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公务车辆使用,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区纪委监察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张店区纪委)  

 

廉政文摘  

 

心有所畏 身有所正  

 

有这样一句名言:“做人要记住一个怕字。”意在提醒世人当有戒惧之心。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任弼时同志素有三怕:一怕工作少,二怕花钱多,三怕麻烦人。怕工作少,是因为献身革命,便要多为民众服务,一息尚存,出力不止;怕花钱多,是因为一分一厘也是人民血汗,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决不能浪费,更不能肥私;怕麻烦人,是因为干部、群众都有自己的工作、生活,不能为自己个人的事占用他们的宝贵精力和时间。  

在战场上,“敢横刀立马”的大将军彭德怀心里也有个“怕”字。抗美援朝期间,作家巴金率代表团赴朝鲜慰问志愿军,受到彭德怀接见。为此,巴金写了篇《彭总会见记》。在审阅文稿时,彭德怀却建议:将“像长者对子弟讲话”一句改为“像和睦家庭中家人谈话似的”。他解释说,自己是一个很渺小的人,害怕别人把自己写得太大了。  

任弼时的“怕”,体现的是一位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透出的是对人民群众、对身边战友的尊敬和关爱。在他心中,级别再高、权力再大、成绩再多,也不敢将自己特殊化,更不敢因此懈怠了工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彭德怀的“怕”,源于他谦虚低调的品格,源于他始终将自己放置在普通党员的行列中。  

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句话在上述两位革命家的身上得到印证。人既要有无畏的精神,又要有所戒惧、有所敬畏。无畏的胆量用在对事业的开拓创新上,用在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上。而有戒惧、知敬畏,顾名思义,是因为心有戒尺,才会行有所止;心有敬意,才会行有所畏。这里的“畏惧”,不是胆小软弱的表现,恰恰相反,它是底线与原则的体现,是一个人内心真正强大的体现。  

作为党员干部,当努力做一个“知畏者”,自觉修身立德,带头遵规守纪,时时保持敬畏之心。要敬畏权力,牢固树立“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重”的思想,把权力用在正道上、用在服务中、用在阳光下,如履薄冰、谨慎用权,阳光透明廉洁用权,接受监督、秉公用权。要敬畏纪律,做到知纪守纪,不以“小事无碍”放纵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原谅自己,不以“无人知晓”麻痹自己,自觉约束言行、依规行使职权,守住底线。要敬畏群众,深刻认识手中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时常把自己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做事才不会离谱出格,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中国纪检监察报)  

 

廉政警句  

 

 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法律梦里不惊。  

 地上种了菜就不易长草,心中有了善就不易生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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