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管工作流程
一、文件依据
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
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3]14号)
4.《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实施办法》(淄国土资发[2013]204号)
二、办理条件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宗地。
三、办理程序
1.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成交确认书、政府批文、出让金发票、宗地图
2.签订交地确认书
3.到银行设立保证金监管账户并缴存履约保证金
4.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监管协议与履约保证金存款监管协议
5.设立国有建设用地现场公示牌
6.开工申报:开工申报书、建设项目开工申报备案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批复、项目总平面布局图、竖向图
7.竣工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建设项目竣工申报备案表、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