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绘资质证书申请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5、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
6、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生产能力;
7、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1、《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纸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企业单位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
4、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5、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者聘用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6、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7、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购买发票、调拨单和主要测绘专业软件的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8、测绘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证明材料;
9、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可不提供);
10、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11、民营测绘单位需提供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2、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方法及要求
1、测绘资质实行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应当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进行在线申请。
2、有关证明材料应当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形成电子文档。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测绘资质单位涉及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处理、加工、传输、出版、保管涉密测绘成果的,应当依照有关保密和测绘法律法规,设置保密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保密设施,保证涉密测绘成果安全。实行核心涉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测绘项目登记
一、所需材料及需提供的证件
1、填写《测绘项目登记表》;
2、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3、提供委托双方签定的测绘项目合同或协议;
4、提供《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
5、提供参与该测绘项目测绘作业人员名单(正式在职人员应附《测绘作业证》);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予登记
1、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及存在失泄密的;
2、超测绘资质等级或测绘业务范围的;
3、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重复测绘的;
4、其它不符合登记规定的。
三、测绘成果汇交
一、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1、提交《测绘成果汇交凭证》;
2、测绘项目合同;
3、技术设计;
4、技术总结;
5、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6、控制点成果表;
7、布网图及点之记;
8、各种图件光盘或纸图(数字化成果应含元数据)。
二、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1、提交《测绘成果汇交凭证》;
2、测绘项目合同;
3、技术设计及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三、测绘成果汇交要求
1、测绘成果实行无偿汇交,汇交内容包括副本和目录;
2、测绘成果汇交前,必须对测绘成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汇交。
四、基础测绘成果使用
一、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在我国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
2、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3、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4、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提交的材料
1、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使用测绘成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书、协议、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
4、申请无偿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函。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经费预算。
三、首次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还应同时提交的材料
1、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及复印件;
2、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